青島市促進會展業發展10條政策實施細則
2022-06-06
青島市促進會展業發展10條政策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青島會展業高質量發展,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促進會展業發展10條政策的通知》(青政辦字〔2022〕8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政策資金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操作簡便、注重實效的原則,所需資金由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統籌安排。 第二章 申報事項 第三條 支持展會做大做強 展覽面積達到1萬平方米的貿易類展會,給予補助10萬元;展覽面積每增加5000平方米,補助增加5萬元,單個展會每屆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展覽面積達到2萬平方米的消費類展會,給予補助10萬元;展覽面積每增加5000平方米,補助增加3萬元,單個展會每屆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展會國際化率達20%以上,或“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數量和展覽面積均占比20%以上的,或在展會中舉辦“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新品發布會的,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上浮20%。 上述展會應在專業場館舉辦,凈展覽面積(各展位面積之和)與總展覽面積之比不得低于40%。室外展覽部分按展位凈面積計入展覽面積。外地項目來青舉辦,由展館申請補助。 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在青島市專業展館舉辦展會的企業,外地來青舉辦的展會由展館申請補助; 2.“貿易類展會”是指以促進貿易成交、技術交流、經濟合作、項目投資、服務推廣等為主要目標、以專業觀眾為主要對象的展覽會; 3.“消費類展會”是指面向社會大眾、以產品現場售賣為主的展覽會; 4.“國際化率”是指外商(含境外注冊企業和境內注冊的外資、合資合作企業)數量占參展商總數之比和展覽面積占總展覽面積之比。國際化率達20%以上,是指前述兩個比例數均大于20%(不含本數); 5.“世界500強”是指由上一年《財富》雜志評選目錄認定的全球總部或者中國總部企業,包括在華區域綜合總部企業和功能性總部企業; 6.“中國500強”是指由上一年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評選、發布的“中國企業500強”排行榜企業; 7.“凈展覽面積”是指參展商有償使用的場館內展位面積及室外展區展品所占面積之和; 8.“總展覽面積”是指場館室內展位所占面積及展位間必要的走廊、通道面積和室外展位所占面積(不含開幕式場地、茶歇區、獨立洽談區、會議區、活動區、媒體區、公共服務區等),是展會補助的依據面積; 9.同一主體一年舉辦多屆同類題材展會的,只補助其中一屆。 (二)申報材料 1.展會補助申請表; 2.展會補助審核表; 3.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如需主辦單位批準,需提供主辦單位的批文(回復函)或合同(協議); 5.如需相關單位審批或備案,需提供相關單位的審批手續或備案材料; 6.項目工作方案; 7.項目場地租賃合同(協議); 8.展會費用結算匯總表; 9.場地租賃費用發票及相關明細; 10.展位平面圖(如有外商和500強企業需備注); 11.展商名錄、凈展覽面積(如有外商和500強企業需單獨備注); 12.專業觀眾名錄; 13.現場核實表; 14.現場照片; 15.展館提供的展會使用場地規模證明(蓋章); 16.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蓋章); 17.媒體新聞報道明細(舉辦“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新品發布會的展會提供)。 (三)政策咨詢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聯系電話:67755319。 第四條 鼓勵數字展會、綠色展會發展 獲得第三條補助的展會,符合本市數字展會標準或綠色展會標準并經第三方評估、專家評審、市貿促會(市會展辦)按照相關辦法認定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在青島市專業展館舉辦展會的企業,外地來青舉辦的展會由展館申請補助; 2.“數字展會”是指以信息技術為基礎,在充分利用虛擬仿真、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同時,在“線上、線下”提供展覽展示及各種相關活動增值服務,促進客戶核心價值提升的會展服務平臺; 3.“綠色展會”是指特裝展臺的設計、主輔料選擇、制作、安裝、拆卸、運輸及廢棄物處理過程能夠基于綠色理念,以簡約化、模塊化、低碳化等方式實現展覽展示功能的展會(申請范圍不包含標準展位、標展基礎上的異形展位、簡易桁架展位、展廳內功能區、主承辦方服務臺)。 (二)申報材料 1.數字展會申報材料 (1)數字展會補助申請表; (2)數字展會補助審核表; (3)系統租賃、購入協議、聯合開發協議或招投標證明材料(應包括產權歸屬協議); (4)系統租賃、采購費用發票及相關明細,或會展企業投入系統研發費用證明及相關明細(蓋章); (5)信息系統實施及管理方案、數據管理制度、信息安全承諾書(蓋章); (6)如需相關單位審批或備案,須提交相關單位的審批手續或備案材料; (7)2個代表性項目系統使用過程證明材料,在線展會截圖、系統功能板塊截圖、數據列表(蓋章); (8)第三方評估意見(蓋章); (9)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蓋章)。 2.綠色展會申報材料 (1)綠色展會補助申請表; (2)綠色展會補助審核表; (3)綠色展會現場核實表(蓋章); (4)第三方評估意見(蓋章); (5)綠色展會實施工作方案; (6)標注綠色展裝展位的展場平面圖; (7)綠色展裝展位展商列表(蓋章); (8)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蓋章)。 (三)政策咨詢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聯系電話:83897838。 第五條 鼓勵國際認證 在青固定舉辦的、取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等權威機構認證的展會,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會展場館取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等權威機構認證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取得國際大會和會議協會(ICCA)認可的國際性會議,給予補助10萬元。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的企業。 申報材料 1.國際認證補助申請表; 2.國際認證補助審核表; 3.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如需主辦單位批準,需提供主辦單位的批文(回復函)或合同(協議); 5.如需相關單位審批或備案,需提供相關單位的審批手續或備案材料; 6.認證證書復印件(UFI); 7.認證費用發票及相關明細(UFI); 8.ICCA認可的國際會議證明材料; 9.工作方案和總結(ICCA); 10.會議現場照片(ICCA); 11.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蓋章)。 (三)政策咨詢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聯系電話:83897838。 第六條 支持大型市場化會議發展 由國家級行業商協會、學會或“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主辦、會期2天(含本數)以上的市場化專業會議(不含營銷類、培訓類會議,展覽會期間的配套會議),參會人數500-1000人(含本數)、在五星級(或相當于五星級)酒店住宿500間夜(不含本數)以上的,給予承辦會展企業一次性補助10萬元。參會人數1000人以上、在五星級(或相當于五星級)酒店住宿1000間夜以上的,給予承辦會展企業一次性補助20萬元。本項補助與國際大會和會議協會(ICCA)認可條款不重復享受。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承辦大型市場化會議的市場主體; 2.“相當于五星級”酒店參照市財政局公示的《黨政機關會議定點場所及價格協議表》中準五星酒店執行。 (二)申報材料 1.大型市場化會議補助申請表; 2.大型市場化會議補助審核表; 3.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主辦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5.如需主辦單位批準,需提供主辦單位的批文(回復函)或合同(協議); 6.如需相關單位審批或備案,需提供相關單位的審批手續或備案材料; 7.項目工作方案; 8.項目總結; 9.項目場地租賃合同(協議); 10.參會名錄(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住宿代表需提供身份信息); 11.現場核實表; 12.會議現場照片; 13.酒店提供的項目間夜數證明(蓋章); 14.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蓋章)。 (三)政策咨詢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聯系電話:67755319。 第七條 促進會展企業發展壯大 已在本市納入統計范圍的規模以上會展企業,按其每年新增地方貢獻情況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30萬元。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并已納入規上服務業統計調查范圍的會展企業。 (二)申報材料 根據市發改委、市統計局統一安排,按照《關于貫徹落實 省支持八大發展戰略財政政策加快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相關細則執行。 (三)政策咨詢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聯系電話:83897838。 第八條 鼓勵會展企業資本運作 對在國內主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的本市會展企業,根據企業上市進程分階段給予補助,累計不超過400萬元;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本市會展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20萬元。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在國內主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的會展企業。 (二)申報材料 根據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統一安排,按照《青島市支持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相關細則執行。 (三)政策咨詢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聯系電話:67755319。 第九條 鼓勵引進高端會展人才 企業委托獵頭機構引進年薪50萬元以上的產業高端人才,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獵聘補貼。對首次在青就業創業,并在青購買唯一商品住宅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費。在校碩博研究生來青在企業實習,經主管部門認定后,按每人每月3000元的標準給予實習生活補貼。鼓勵重點企業與高??蒲性核摵吓囵B應用型碩博研究生,對成效突出的,可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的會展企業。 “安家費”政策申報主體是符合條件的博士、碩士研究生。 (二)申報材料 根據市人社局等單位統一安排,按照《關于貫徹落實省支持八大發展戰略財政政策加快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相關細則執行。“安家費”政策補助,可通過“青島政策通”搜索“安家費”,按相關要求辦理。 (三)政策咨詢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聯系電話:67755319。 第十條 支持會展企業宣傳推廣 會展企業參加市會展主管部門組織的境內外會展業宣傳推介活動并設置展位的,補助注冊費、場租費的50%,每家企業每年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一)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的會展企業。 (二)申報材料 1.支持宣傳推廣補助申請表; 2.支持宣傳推廣補助審核表; 3.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參加推廣活動報名表(蓋章); 5.費用發票及相關明細; 6.相關服務合同、協議; 7.現場照片; 8.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蓋章)。 (三)政策咨詢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聯系電話:83897838。 第十一條 疫情紓困補助 會展企業在本市專業展館計劃舉辦展覽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展會,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展會年內取消舉辦的,補助本屆展會已發生宣傳費用的20%,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是在青島市注冊的會展企業。 2.“宣傳費用”是指主要承辦單位與各類媒體(僅限媒體,不含廣告公司、中介公司等)簽訂的年內取消舉辦的展會的相關宣傳推廣費用,不含宣傳推介相關差旅費用。 申報材料 1.疫情紓困補助申請表; 2.疫情紓困補助審核表; 3.申請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4.展館場地合同; 5.展館出具未舉辦證明(蓋章); 6.費用發票及相關明細; 7.相關服務合同、協議; 8.對申請資料真實性負責的承諾書(蓋章)。 (三)政策咨詢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聯系電話:67755319。 第三章 申報程序 第十二條 申請第三、四、六條補助的,申報主體應于展會或大型市場化會議舉辦前5個工作日進行預申報,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相關申請表。 第十三條 申請第三、六條補助的項目和申請第四條綠色展會補助的項目舉辦期間,申請單位經辦人、市貿促會工作人員和第三方人員共同測量展會面積、查看綠色展會和大型市場化會議現場情況,由第三方記錄,三方簽字確認。 第十四條 市貿促會委托青島市會展行業協會按照《數字展會評定標準、原則及方法指南》、《綠色展會評定標準、原則及方法指南》對數字展會、綠色展會進行認定,并出具評估(認定)意見。 第十五條 市貿促會每年發布申報通知(申報指南),根據每年資金安排情況確定補助資金申請周期和申請材料提交時限。 申報主體通過“青島政策通”平臺提交所需的申報材料。 市貿促會會展規劃處組織對申報材料完整性進行審核。 第十六條 審核完成后,市貿促會和市財政局組織不少于3人的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第十七條 市貿促會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和年度資金安排,確定擬補助名單和金額,并通過市貿促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根據公示結果,市貿促會將補助意見函告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會同市貿促會按規定撥付資金。 第四章 職責分工 第十八條 本細則主要涉及市貿促會、市財政局及申報主體,各自承擔主要職責如下: (一)市貿促會:負責發布申報通知(申報指南),組織開展現場核實,審核申報材料,會同市財政局共同組織專家評審,公示補助信息,編制年度資金預算,按要求開展績效評價相關工作; (二)市財政局:負責補助資金預算審核、安排、下達,配合市貿促會共同組織專家評審,開展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 (三)申報主體:未列入信用中國(山東青島)“失信懲戒對象”目錄;不違反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按要求進行項目申報,及時報送有關資料,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配合做好項目審核工作,如實提供申報材料;配合開展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工作。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申報主體應自覺接受市貿促會、市財政局、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對違反法律法規,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群體性事件,或嚴重擾亂會展市場秩序的會展項目,不予補助。 對有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青島市促進會展業發展10條政策》中“規范政府主導會展項目發展”政策按照全市預算編制有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由市貿促會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為《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促進會展業發展10條政策的通知》(青政辦字〔2022〕8號)的配套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10條政策第五至七條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如遇政策調整,以新政策為準。 |